吉林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由吉林市科技局主办,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学技术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研究全市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
(二)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与年度科技计划;负责全市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和技术推广计划的制定并指导实施、
(三)研究多渠道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全市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四)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除外)高新技术企事业认定和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的审核;管理省级以上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的审核工作。
(五)组织和协调全市技术创新工作;负责全市技术创新工程、科技示范工程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负责中小企业创新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六)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创新机制、负责市属独立科研事业单位成立、变更的核准。研究提出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创造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档案、科技保密、科技情报(信息)、科技统计、技术市场和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八)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技术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核与管理工作。
(九)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负责全市(高校技术产业开发区除外)科技外事工作。
(十)协调和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承担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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